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重庆年满3岁及以上困难学生 可申请教育补助
2015-08-27 16:11:00
都市热报

  近日,记者从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了解到,大石化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幼儿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普通高校教育阶段,都可获得生活、学费补助。

  据了解,在公办、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年满3-6周岁(当年8月31日为准)在园幼儿,一是可享受保教费资助,按平均每人每月150元,全年10个月计算,二是生活费资助按平均每人每天3元,全年220天计算。

  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也可获得生活补助,本地区补助标准为小学每年1000元、初中每年1250元。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如下资助:一是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二是重庆籍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三是学校减免学费;四是社会捐资助学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享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公办、民办中职学校对学费都按补助标准给予减免和资助等。

  对于普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等项目的资金补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每个学校规定不同,具体认定办法和申报办法可登录重庆市学生资助网(www.cqteacher.cn/xszz)或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搜索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