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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6-02-13 13:13:00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北段8号

  学校情况简介: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由遵义卫生学校(1956年创建)与遵义中医学校(1986年创建)组建而成。学校是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全省文明校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全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全省优质高职院校、全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先后获得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骨干、特色、重点专业及专业群8个,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精品核心课程、全国优秀教材奖、国家级职业教育临床医学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等。近5年,学生先后荣获国家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奖项近60项,近三年专升本人数居全省高职高专首位,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超95%。办学以来,形成了“红色基因传承、仁心厚德育人,中西医并重、医康养结合,面向基层,服务地方发展”的办学特色,累计培养学生9万余名,为国家和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文件执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6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考生思想品德考核

  考生须通过思想品德考核,标准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等;由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鉴定评级,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二)报考类型

  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两种类型。

  (三)报考对象

  1.高中类: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我省户籍在省外高中就读,返回我省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

  2.中职类:具有我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非我省户籍但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考生及五年一贯制、“3+3”“3+4”等贯通培养考生必须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报名。

  第八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填报时间: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

  第九条 测试科目及内容

  (一)“高中类”考生

  测试科目: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测试内容:职业潜质、职业倾向和综合素养。

  考生到校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以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为准。

  (二)“中职类”考生

  测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闭卷考试方式,重点考察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重点考察岗位技能和通用技术的掌握能力。

  考生到校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以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为准。

  考生须密切关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招生就业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订阅号”发布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等相关事项。无论何种原因错过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到校测试之前登录学校官网查看《考试须知》,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录取成绩计算

  1.高中类考生

  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总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中职类考生

  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总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文化综合考试成绩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技术技能测试成绩占60%)。

  3.成绩要求

  “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3+4”中本贯通、“3+3”和“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转录成功考生及符合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以考生总成绩为准)”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文化素质(文化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服从调剂但总分低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三)免试录取条件

  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报考相关对口(相同或相近)高职专业,符合条件的免于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免试学生信息以省教育厅公示后下发学校名单为准。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为3850元/学年。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严格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放给符合评审标准的学生。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奖、助、勤、免、贷资助项目,贫困学生可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助学金。另外,学校还配套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药卫生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凡经录取的医药卫生类专业考生在新生入学体检发现色盲色弱的,将取消其录取的医药卫生类专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调剂至其他专业。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若在复查中,发现新生未能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经查属实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人:徐老师,刘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851-28776222/28776294

  网址:https://www.zunyiyizhuan.cn

  邮编:563006

  详细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北段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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