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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传媒职业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6-02-13 18:45:00
贵州传媒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特制定贵州传媒职业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传媒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贵州传媒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乡愁大道50号

  学院简介:贵州传媒职业学院2023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24年教育部备案通过,隶属贵州省教育厅,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传媒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占地362亩,建筑面积为18.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5161人,教师266人。设有新闻传播系、视听传媒系、文化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和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公共基础部)6个系部。

  学院秉承“爱与尊重 兼容并包”的办学理念,恪守“弘道崇德 知行尚能”的校训,遵循“文理交融 艺技并重”的专业发展思路,立足广电、深耕传媒、扎根贵州、辐射西南,为贵州乃至西南地区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广电传媒类管理干部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被行业誉为贵州广电传媒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领导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的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6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考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面向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项类”三种类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二)报考对象

  1.高中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从贵州省入伍的退役军人和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包括村干部),在我省企业从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员工,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我省户籍失业人员及我省基层农技人员。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报时间

  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二)征集志愿(如第一次录取名额满,将不再进行征集志愿)

  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缺额情况和院校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组成。

  1.文化素质评价: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贵州省户籍在省外高中就读,返回贵州省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100分):由学院围绕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文化考试。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质、职业倾向和综合素养。

  测试时间:

  第一次 2026年4月4日09:00-12:00、13:00-17:00(面试,考生须按准考证的具体时间段参加考试)

  第二次(专业未录满时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的考生测试时间,将于贵州传媒职业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二)中职毕业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

  1.文化综合考试:为合卷,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内容,总分300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含专业能力测试(闭卷笔试)和技术技能测试(面试)。由贵州传媒职业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核心技术技能为依据,内容为与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相关的专业综合能力考查。

  测试时间:

  第一次 2026年4月4日09:00-12:00、13:00-17:00(笔试,考生须按准考证的具体时间段参加考试)

  2026年4月5日09:00-12:00、13:00-17:00(面试,考生须按准考证的具体时间段参加考试)

  第二次(专业未录满时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的考生测试时间,将于贵州传媒职业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测试时间:

  2026年4月4日09:00-12:00、13:00-17:00(面试,考生须按准考证的具体时间段参加考试)

  (四)贵州传媒职业学院如果开展征集志愿,考生在参加征集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成绩。对跨专业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重新组织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五)测试地点均为:贵州传媒职业学院。

  (六)报考贵州传媒职业学院的考生,需提前半小时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打印准考证等具体操作规程学院另行通知,请报考贵州传媒职业学院的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官网、招生信息网(https://www.gzcmc.edu.cn/jgsz/dzjg/zsjybgs/zsxxw/)的相关信息。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最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60%

  中职毕业生最终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

  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最终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学院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以及专业报考要求,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贵州传媒职业学院学习,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三)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贵州传媒职业学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第十一条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报考要求:无听力与发声障碍,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文身。

  (二)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报考要求:具备正常的视觉辨别能力,无色弱或色盲。

  (三)歌舞表演专业报考要求:无不适宜从事舞蹈及声乐训练的身体情况。

  第十二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收费,普通专业385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人(各专业学费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收费栏)。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人;

  (三)国家助学金:以当年财政拨款标准为准;

  (四)学院奖学金:对全日制在校学生,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了形式多样的奖助学金机制。

  第十五条 助学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前自行注册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并持贷款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与家长共同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二)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退役后考入贵州传媒职业学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当年考入贵州传媒职业学院后去服兵役的新生,须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退役士兵复学、入学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以当年财政拨款标准为准。

  (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第八章 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传媒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州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乡愁大道50号(贵州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4764399

  招生咨询QQ群:561848343、103810811

  微信公众号:贵州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招生信息公布网址:

  https://www.gzcmc.edu.cn/jgsz/dzjg/zsjybgs/zsx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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