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黄金考点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法律教育网  2011-05-20    

  1. 民法总则:

  ①民事法律关系(特别是民事权利的分类)。②表见代理、复代理、间接代理。③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荣誉权。④诉讼时效的性质、客体、期间、中断。⑤精神损害赔偿。

  2. 物权法:

  ①返还原物请求权(第34条)。②通过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和通过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第9、15条、第23-24条)。③非通过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第28-31条)。④善意取得(第106-108条)。⑤抵押权。⑥占有的分类、占有保护(第242-245条)。⑦地役权。⑧留置权。

  3. 债法:

  ①无因管理。②不当得利。

  4. 侵权法:

  ①被监护人致人损害和被监护人遭受损害。②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③用人单位责任。④物件致人损害。⑤道旁施工致人损害。⑥公平责任。⑦医疗损害侵权。

  ⑧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

  5. 合同法:

  ①合同的成立(要约、承诺、格式条款、缔约过失、悬赏广告)。②可撤销的合同。③效力待定的合同。④债权人撤销权与代位权。⑤法定解除。⑥违约金与惩罚性赔偿。⑦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试用买卖。⑧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⑨租赁合同(特别是转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⑩技术合同(特别是技术转让合同)。

  6. 婚姻法:

  ①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②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③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7. 继承法:

  ①法定继承人的顺序。②遗嘱继承与遗嘱的撤销。③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8. 知识产权法:

  ①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等着作权的归属。②着作权的内容(特别是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③表演者权、录音制品制作者权。④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⑤专利权的内容。⑥专利侵权的判断与抗辩事由。⑦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记和不能注册的标记。⑧商标侵权的形态。

编辑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卷一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二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三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四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更多试题及答案请单击查看>> 司法频道>>
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司考简介 考试内容 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程序 授予资格 答案异议 成绩查询 合格分数线
港澳台报名事宜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 经验交流
法理学 宪法 法制史 经济法 刑法 行政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法 商法 卷四综合 司考问答 复习指导

分享到 更多

收藏此页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推荐阅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