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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6-03-20 23:32:00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科学分类选拔,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维护选拔公平、公正、科学,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

  (二)各学院成立书记、院长双组长制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由5-13名导师组成,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专业复试录取办法,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三)研究生院统筹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协同相关单位为各学院提供支持。

  (四)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监督工作小组依法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对招生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举报的调查与处理。监督电话:029-87080155、029-87082160,监督邮箱:ybgsh@nwafu.edu.cn,监督信箱: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交流中心28号信箱)。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

  复试方式

  1.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复试办法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23〕240号)执行。

  2.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但不高于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

  复试时间安排

  3月20-23日:各学院确定本单位招生学科专业的复试比例;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需调剂的学院制定本单位调剂要求和调剂筛选办法。

  3月24日-4月15日:各学院陆续组织考生开展复试、调剂工作。

  4月16-17日:各学院报送材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18日-5月10日:调档等其他事宜。

  (三)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

  心理测试和体检

  1.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验、实践技能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组织命题并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至少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学院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个人简介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由5-13名导师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心理测试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心理测评系统上进行,考生须在面试前按照各招生学院要求完成测试。

  4.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体检,具体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号)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校或可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体检的拟录取考生体检由校医院负责牵头组织,学院联系校医院确定复试考生体检的具体事宜。其余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到拟录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四、调剂工作

  第一志愿拟录取人数不足本专业实际公开招生计划时,方能接收调剂考生。

  (一)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5)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6)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不接收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7)全日制硕士专业不接收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8)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

  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网4月8日开通过后,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且满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调剂考生由学院在网上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持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招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本单位复试;

  (4)复试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由学院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三)

  调剂工作要求

  (1)“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月27日开通,届时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学院可发布调剂信息。

  (2)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学院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提醒监督,严禁各学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各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等)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工作部署,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五、录取要求

  (一)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二)各专项招生应按“自愿报考、统一复试、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援藏计划除外)者,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得拟录取。

  (三)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四)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为定向就业考生,须签订培养协议书,并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申请表》;录取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招生学院须审查考生个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五)调剂考生须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调剂基本要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院书记、院长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录取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培训。学院须依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规范》(研院〔2019〕2号)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要会同本单位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

  3.细致落实全过程监管。各学院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笔试、面试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在命题、评卷、登分等重要环节要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工作不出差错。复试小组专家成员及工作人员的选聘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复试录取全流程须有完善的台账记录制度,做到相互监督,有据可查,责任可究。

  4.不断完善服务举措。提前告知考生本学科专业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平台及时准确地向考生进行政策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

  5.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录取数据审核管理办法,健全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分管负责同志把关的录取数据审核报送工作机制。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6.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7.按期完成考生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联系与咨询方式

  1.研究生招生处

  网址:https://yz.nwsuaf.edu.cn

  E - mail:zhsh@nwsuaf.edu.cn

  电话:029-87080152  

  029-87080162  

  029-87082397

  2.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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