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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入学:是权利还是义务 | ||||
华东师范大学 朱家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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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就近入学损害了学习成绩较好而又不能就近进入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学习的那部分学生的利益。但是,如果不采取就近入学的原则,那些居住在好学校附近而考试成绩不理想的学生的利益就势必受到损害。因为这些学生可能被挤到远离其居住地并且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较差的薄弱学校。这就是说,坚持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做法,尽管确保了一部分考试分数高的学生择校入学的权利,但同时也剥夺了另一批考试分数较差的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剥夺了一批薄弱学校的师生与其它学校在同一起点平等竞争的权利[3]。 其实,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哪些学生的利益应该受损,而是如何尽快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标准化和均衡化,让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地受教育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高收费等难题,从而顺利推行就近入学政策。这一点已被许多国家的教育实践所证实。例如韩国文教部于1968年7月决定实施初中免试入学政策后,接着就采取措施推进初级中学的平准化,并将教师、设施、财政等因素作为平准化的重点。包括私立初中的一切初级中学的平准化工作,由此成为1969年以后韩国文教政策的根本任务。为了实现初级中学的平准化,韩国文教部在汉城134所公立和私立中学中选定50所中学为平准化的对象,要求从1968年9月l日起到1969年2月末为止实施平准化。为此,韩国文教部于1968年8月17日至26日进行了全面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在1969学年度中止了初中新生的分配。1970年汉城等10个城市中有73所学校150个班级由于教育条件不具备,受到了中止招生和缩减招生定员的惩处。在平准化的过程中,韩国甚至不惜关闭原先的名牌初中,同时新设一批初级中学。由此可见其推进平准化的决心之大。一系列的平准化措施,有效地解决了韩国初中教育阶段激烈的入学竞争问题。 义务教育的标准化、均衡化是顺利进行初中招生办法改革、实行就近入学的前提条件。这一认识已经得到我国教育行政部门的确认,并反复体现在相关政策之中。早在1985年,教育部就曾发出通知,指出办好初中,是顺利进行初中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强调要特别注意搞好薄弱中学的调整、整顿、充实、提高工作。在此后的有关文件中,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又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初中、特别是薄弱初中的建设①。1998年教育部专门发布《关于加强大中城市薄弱学校建设,办好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大中城市的薄弱学校建设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我国部分大中城市(如上海、沈阳、广州、哈尔滨等)基础教育改革的实践,也进一步证明义务教育的标准化、均衡化对推行就近入学政策的关键作用。《瞭望新闻周刊》(2000年第25期)曾以《‘弱校’升档‘择校’降温》这一鲜明的标题,分析报道了义务教育的标准化与均衡化对就近入学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足见此二者之间内在相关性之强。 应该说明的是,义务教育标准化、均衡化的目标在于提高基础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与办学水平,而不是搞平均主义,也不是整齐划一。“教育中允许多样性,但是都不能有害于学生,都要有价值。就象房子可以有各式各样的,但是都能起到遮蔽风雨、保暖和保护作用,所有的学校都要保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学术知识和技能”[4]。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标准化、均衡化与个性化、特色化应该是并行不悖的。其目的都在于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与水平。 注释 ①1986年国家教委《关于在普及初中的地方改革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指出:“切实加强初中,特别是要加强薄弱初中的建设,这是顺利进行初中招生办法改革的重要条件。”1995年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初中入学办法改革的通知》指出:“要继续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初中的建设。”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1996年在全国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包括配备领导班子、充实师资队伍、增加经费投入、配备必要教学设备和改善生源在内的办学条件。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要办好所有学校,逐步缩小校际间办学水平上的差距,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1997年国家教委《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强调:“近期要大力加强基础薄弱学校建设,在经费投入、师资配备、干部充实、招生办法改革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加强指导,使其尽快改变面貌。”1997年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特别是大中城市要争取在几年内使薄弱学校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1997年国家教委印发《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增加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加快大中城市薄弱学校建设。进一步抓好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生’治理工作,要在1997、1998两年内解决‘择校生’问题,实现就近入学目标。”2000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抓好薄弱学校改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继续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改善包括‘软件’和‘硬件’在内的办学条件,尤其是要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大专项治理的力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择校生’问题和乱收费问题的成果”。 参考文献 [1]课题组.调节教育政策,促进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教育研究,1996(12) [2]张燕.以色列中小学教育的市场化倾向.外国中小学教育,1997(4) [3]劳文.关于改进初中入学办法的若于思考.中小学管理,1993(3)[4]陆景编译.美国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教育研究信息,199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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