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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学校收费要“广而告之” | ||||
记者 郭炳德 | ||||
记者从河南省纠风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河南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向社会公开承诺:河南省教育实行“阳光收费”。据了解,为了让社会上对教育的收费问题明白、放心,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必须对所收费用“广而告之”,即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置长期固定的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和公示墙,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及投诉电话等。 据悉,今年秋季开学之前,各中小学校长必须就规范招生收费行为等有关内容向社会作出承诺。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将率先作出承诺。 蒋笃运承诺,对于未实现冬季取暖的学校,不得收取取暖费用。已经收取的取暖费必须在4月底之前全部退还学生。对不属于教育信息化试点的中小学,严禁向学生收取上机费,已经收取的上机费必须在4月底之前全部退还学生。优质中小学特别是优质高中所办分校,在今年秋季开学之前,还达不到“四独立”办学条件的,将取消或核减其招生计划;达到“四独立”办学条件的,必须报批收费标准,并且按学期收费,不得实行一次性收费的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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