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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
http://www.cer.net2003-10-13 15:39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普法网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案例(实例)分析题。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9分)
 
  案情:赵某拖欠张某和郭某6000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张某与郭某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张、郭遂决定将甲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甲。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甲卖给了陈某。陈某欲与甲结为夫妇,遭到甲的拒绝。陈某为防甲逃走,便将甲反锁在房间里一月余。陈某后来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便放甲返回家乡。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问题:请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二、(本题11分)

  案情:田某和苗某是前后院邻居,田某家盖的房子挡住了苗某家的采光,苗某多次交涉,田某不听,反将苗某打成重伤,田某被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苗某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某为其诉讼代理人。胡律师接受委托后,为苗某写了如下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苗×,男,34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0号。

    诉讼代理人:胡×,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男,36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1号。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赔偿全部医疗费、误工损失费和伤残补助费;

2.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拆除影响原告家采光的非法建筑;

3.请求法院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4万元。

事实和理由:

  被告田×和原告系前后院邻居。今年3月,被告在房屋改建过程中,不顾邻里关系,新建的房屋后檐离原告家的前窗只有半米,严重影响了原告家房屋的采光。原告多次同被告交涉,被告均置之不理。今年4月1日,原告再次找被告交涉时,被告态度更为恶劣,不但不听原告交涉,反而拿起铁锨铲原告,原告躲闪不及,右脚跟踺被铲断,虽经住院治疗30余天,仍然留下残疾,行走不便,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以上事实,有证人××的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以及××司法鉴定室的鉴定报告为证。

  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现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具状人:胡×

  2003年5月4日

问题:请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和基本理论,从对执业律师法律文书规范化的角度,分析本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存在哪些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三、(本题7分)

案情: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问题:

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么?

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

四、(本题11分)

案情:A省的甲公司于2000年1月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获得某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金太阳”电脑商标独占使用权及其操作系统M软件的使用权,批量组装“金太阳”电脑。2001年7月,甲公司与A省的乙公司签订委托销售合同,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销售100台“金太阳”电脑,销售价格为每台3000元,每销售一台收取代销费300元。同年9月,乙公司向B省的丙大学以每台3000元的价格卖出70台“金太阳”电脑,合同约定丙大学当日支付15万元,提货50台,另20台电脑由丙大学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丁公司收货并付款,同时合同还约定如发生纠纷由“起诉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同年10月初,丁公司收到乙公司发运的20台“金太阳”电脑,并将该批电脑进行赢利性出租,但丁公司多次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了乙公司的付款要求。2002年3月,乙公司将尚未卖出的30台电脑的“金太阳”商标清除,更换为戊公司的注册商标“银河”,并以每台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李某2台,李某将其中一台赠送给好友胡某。

问题:

1.如果丙大学使用的50台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

2.丁公司出租电脑的行为是否侵犯M软件的出租权?为什么?

3.乙公司如果起诉请求支付20台电脑货款,应以谁为被告?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4.乙公司更换商标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哪些主体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起诉乙公司?

5.如李某购买的2台电脑没有质量问题,能否向卖方双倍索赔?为什么?

6.如胡某接受赠与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能否要求李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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