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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历史沿革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大学。建校一百多年以来,学校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和“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校风,勤奋质朴的传统而饮誉海内外。
天津大学的前身是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创校之始,北洋大学即以“科教兴国”为宗旨,以欧美著名高校为范式,以培养掌握新兴科技文化知识的人才为己任,是一所集理、工、文、法等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学,在国际国内享有崇高的声誉,毕业生可以免试攻读美国哈佛、耶鲁等著名大学的研究生。
1951年9月,北洋大学与河北工学院合并,定名为天津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多科性工业大学之一。1959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首批指定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12月,成立研究生院,是我国大学中最早成立的研究生院之一。1995年5月,天津大学顺利通过“211工程”部门预审,成为我国首批重点投资建设的重点大学之一。2000年12月25日,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签订共建协议,天津大学成为国家在新世纪重点建设的若干所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曾先后莅临学校视察,对天津大学的发展给予了亲切的关怀和支持。一百多年来,天津大学为国家培养和造就了14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和一大批成绩卓著的专家学者,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开创,为采矿、冶金、石油工业的创建,为机械、水利、土木工程的开拓,为纺织、化工、航空、电机技术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天津大学是我国最早沟通中国与西方高等教育的桥梁,是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摇篮,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基地。
基本情况
天津大学地处天津市区西南部,位于中环线之内,学校占地面积为137公顷,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拥有25座教学楼和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的两座现代化图书馆,藏书200多万册。学校有功能齐全的大学生活动中心;能举办国际大赛的游泳馆;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的能承办国际比赛的现代化体育场。烹炒三鲜美、调和五味香。学校有大型现代化食堂五座,可以同时容纳三万人就餐,既有为少数民族学生开设的清真食堂,也有适合全国学生不同口味的风味餐厅。校园绿树成荫,春天海棠飘香,金秋荷花崭放,四大湖泊掩映其间,环境优雅。
学校设有建筑学院、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管理学院、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中视影视学院、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等17个学院。学校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正规教育与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教学体系,是全国首批成立研究生院和招收博士生的学校之一。目前,我校共有51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5000余人;研究生7500余人,其中博士生1900余人。2005年底,在校外国留学生共有1100余人。
办学条件
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在2000余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200余人,其中有两院院士1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8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7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9人,跨世纪人才基金获得者11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2人,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青年教师奖9人。
学校拥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5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92个,博士后流动站17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科技成果重点研究推广中心2个。学校有国家工科化学、工科力学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999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优秀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标志着学校的本科教学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学校一流的设施和管理为培养创新人才提供了优越的环境。
国家重点学科
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工业催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光学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流体力学、动力机械及工程以及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博士后流动站
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和工业化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国家重点实验室
内燃机燃烧学实验室、化工联合实验室、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实验室。
办学特色
经过全校师生员工多年的共同努力,今日的天津大学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管理、教育、经济、人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局面,学科整体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大学的前列。为了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育更多的优秀人才,早在1989年,我校就制订并实施了《本科生综合培养方案》,在对原有的专业设置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天津大学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人才培养硕果累累。学校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开展因材施教,改变单一的培养模式,实施多种模式培养人才,开设工科高层次实验班、实行本—硕—博连读、主辅修、弹性学制等制度。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重点共建协议精神,本着“独立办学,紧密合作”的原则,与南开大学在本科生培养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办学,两校优势互补,通过教师互聘、学生互相选课、学分互相承认等方式,实现了资源共享。从2003年开始两校共同开设了光电子技术科学(授工学学位)和分子科学与工程(授理学学位)两个专业,分别招生,共同上课,制定共同的培养方案,由两校教师共同培养,毕业时由两校共同颁发学位证书。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是国内最早开始进行联合办学探索的高校之一,先后与河北、吉林、新疆、重庆等省、市、自治区以及有关企业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国际上30个国家和地区的110多所院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开展了学术交流、合作科研及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工作。同时还与20余个跨国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办学成就
学校既是教育教学中心,又是科学研究中心。多年来,学校一直承担着教育部和天津市的各种教改项目,并在历次国家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得了多个奖项,仅近六年就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5项。学校努力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之一,艺术素质教育成果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学生科技活动也丰富多彩,多次在国际、国内的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中获奖,近六年仅获得国际大奖就达到20余项。
由于我校的学生基础扎实,踏实肯干,受到全国各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毕业生就业一次到位率连续多年居全国高校前列。
学校科研工作一直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加强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工作。近七年来,学校累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九五”、“十五”攻关、“863”、“973”项目等重大项目566项;获得各级国家级奖12项;获得省部级奖212项;共申请专利435项,已授权专利208项。学校的科技总经费逐年增加,从96年的1.4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3亿元,名列全国高校前茅。特别是在科技经费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项目以及省部级基金项目经费占总经费的近一半,表明学校的基础研究能力有了较大的增强。近年来,学校产生了一大批标志性成果和一大批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成果,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助困工程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教育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奖、贷、助、勤、补、减、免”全方位资助体系,使资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期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绿色通道”
为保证每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均能顺利入学,学校在新生报到处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如果在入学时无法缴纳学费,可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开具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在“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组织集中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优惠政策,一是无需担保,二是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本息全部自付的办法。从长远看,国家助学贷款可能成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手段。
三、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拨专款,在全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使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相关岗位工作。通过勤工助学,既解决自身的经济困难,又增长社会和工作经验。学校按月发放岗位助学金,每月100~300元不等。
此外,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还积极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兼职岗位。
四、助困类奖学金、助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中海油奖学金、兴科奖学金等10多个奖学金或助学金。
五、学费减免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做好学费减免工作。对于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孤儿、烈士子女、国家西部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天津市政府和民政局认定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六、临时困难补助
因突发事件导致临时性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基本生活费用的学生,学校将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天津大学录取原则:
学校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市区)录取时,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至少要高出当地重点线30分以上)。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处理完该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其中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项水平测试而且通过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资格认定之后才能享受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
被确定为我校自主招生人选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志愿填报天津大学,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安排专业;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之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可予以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2-27405486
网站:http://zs.tju.edu.cn
邮箱:tdzb@t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