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分类细目】其他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件

【颁布日期】2005.12.30

【实施日期】2006.01.06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部发〔2006〕1号

【主 题 词】劳动 社会保障 通知



关于印发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现将《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
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劳动保障工作要以落实政策、完善制度、推进法制建设为主线,
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快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和工伤保险工作,保持劳务关系和谐稳定,大力加强维权工作和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统筹兼
顾,协调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政策落实,积极扩大就业
(一)推动政策落实。层层分解中央确定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
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组织联合调研,专题总结交流,推进政策落
实。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和小额贷款联动机制。继续推动非公有经济扩大就业、吸纳再
就业工作。妥善处理并轨遗留问题。
(二)搞好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劳动力市场管理,完善失业
登记和录用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推广人本服务经验,提高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
度化和社会化水平。继续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和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加强
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三)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新台阶。组织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培养新技
师25万人,完成“3年50万计划”。研究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的政策措施,探
索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机制模式,加大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培
养力度。组织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总结东部培训工程经验,推动
建立公共实训基地。
(四)继续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
力促创业计划,深入推动再就业培训,广泛开展创业培训,探索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
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组织1000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全
面加强标准、命题、考务管理等基础工作,强化鉴定质量,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加强职
业培训教材建设。
(五)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启动技能扶贫项目和农
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搞好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推行培
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升劳务输出质量。将农村劳动
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组织实施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试
点工作。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统筹做好残疾人就业、妇女就业及外国
人在华就业管理工作。
(六)加强失业调控。制定失业调控工作方案,搞好组织实施。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
和关闭破产中的职工安置工作,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
员,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