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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0
"红七条"禁令 能不能守住师德底线?

  高校教师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也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10月9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教育部已首次针对高校教师,划出被称为"红七条"的师德禁行行为。今年初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将中小学教师骚扰学生、体罚学生、要求学生有偿补课等10大项行为,划定为"违反师德"。而此次《意见》也划出针对高校教师的"红七条"禁止行为,涉及教学科研、兼职兼薪、招考推优、生活作风等方面。如违犯"红七条",将给予最高至解聘或开除的处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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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师师德 教育部划出"红七条"

高教老师师德"红七条"

   教育部9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并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见指出,"红七条"包含: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详细>>

高校教师性扰学生如何处罚

  教育部公布的《意见》规定,高校教师若触犯"红七条"禁行行为,将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等处罚,严重者将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此,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意见》中未对各项禁行行为对应处罚措施,是因为不易细化禁行行为程度。以"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为例,教育部无法明确"性骚扰"程度,因此,由各高校视情节而定。

    同时,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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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师德“红七条”点赞

教育部出台《意见》迈向新台阶

   教师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强调,合格的老师首先应该是道德上的合格者,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要积极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高校师德建设,遵循高校师德建设规律,着眼长远,将高校师德建设全面推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同时重点解决当前高校师德突出问题,培育高校教师高尚道德情操,促进高校师德建设迈向新的台阶....详细>>

“红七条”规范高校教师行为

   近年来,高校教师缺失师德,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现象娄见不鲜。也引起了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针对高校教师缺失师德的问题,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将有效规范高校教师的行为,值得点赞。有不少网友或媒体一致认为认为:要解决好当前的突出问题,针对《意见》中提出的措施重点应抓好监督工作。防止整顿不到位和流于形式现象发生 ....详细>>

“红七条”为师生恋敲响警钟

  组织的报告,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专业学术报告,来了一名大师,组织者总希望听众多一些,可问题是,对于专业学术报告,非专业人士有多少人能听懂,而就是专业人士,对报告人、报告主题感兴趣吗?组织者为何要为排场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听众呢?二是非专业学术报告,就如吴院士做的报告,旨在对学生进行爱国、爱科学、爱事业等类教育,组织者希望学生从中得到启迪,可在学生看来,这类教育,把学生组织去听,就是灌输、说教,学校可以邀请报告,可去不去听报告,这应该让学生自主选择。——只有自主选择,学生才会珍惜机会,也反过来,促进组织者组织更精彩的讲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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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红七条”引起热议

厦门大学教授观点犀利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称,教育部已首次划出针对高校教师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此政策一出台,引起不少人的热议。针对此次出台的师德红七条,国内知名大学——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建言如何追求理想大学时称,首先要给大学教授建立底线,教授不能跟学生抢女朋友,不能辱骂学生。其次,不能量化考核教师学术,作品求精不求多。此语引起网上热议,对此易中天也表示,"教授不能跟学生抢女朋友"是自己在特定场合特定语境之语,是针对大学教授底线而言,不宜误读 ....详细>>

"红七条"禁令能不能守住师德底线?

  10月9日下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向新京报记者介绍,针对近来暴露出的高校教师师德突出问题,教育部已首次划出针对高校教师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对高校的师德问题,过去放得太松了,现在抓紧一下,很有必要。故而,教育部发布高校师德"红七条",正当其时,而且,配套"红七条",还将建立惩罚和问责机制,一方面,给"红七条"通上高压电,对违反"红七条"的教师严惩不贷;另一方面,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给高校负责人也套上了"紧箍咒"……详细>>

评论

  “红七条”禁令出台是好事,它明确了高校教师的“师德红线”,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但相应的问题也就产生了,道德一旦不是“自律”,而是以“禁令”的形式出现,必定变成“伪善”。道德本来是常识,是底线,是天良。我们的教育,一到道德领域,便忍不住要唱高调。提出一些实际上做不到的道德高标,然后满嘴官腔。如《意见》中的 “要大力宣传褒奖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等条款。不道德的成功是腐败之恶,不切实际的理想是非理性的虚妄。如“红七条”中的“禁止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就令人深思,如何届定?如果一方道貌岸然且高高在上,一方心甘情愿或为利所驱,揭发此现象说不定还会构成“诽谤”。

  再说,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市场经济大潮下,每一个人的内心都会自然而然地作出某种回应,高校教师和学生也不例外。别人追求财富,我为什么不能?别人追求名利,我怎么就不可以?现实生活中,某些高校的“教授”除了个人人格底线缺失外,最重要的还是手握权力和关系网,有恃无恐。一方面,他们可以对学生的入学、考试、毕业等有相当大的决定权,如今年7月,厦门大学博导吴春明又遭多位女生爆料,称曾被其诱奸;2012年,厦门大学另一位女教授石正芳也曾被男研究生曝光“色诱博士班学生上床”。另一方面,他们的政界“学生”、“家长”人脉又往往让校长们,甚至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投鼠忌器。

  严格实行高校教师“红七条”惩罚机制,加强师德建设,基础在教师,关键在引领。

全国少工委心理健康辅导员 赵小海 进入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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