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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司法考试
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
【2008司考试卷结构】
  【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本卷主要由简析题、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
  本卷科目: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本卷设置若干选作题,应试人员选择其一作答;应试人员若全部作答,只评判书写在前的一道试题。
  以上四卷总分为600分。应试人员必须参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试,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且通过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可依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各卷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内容说明】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科目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共14门科目。
  对上述内容与科目,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理解、熟悉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对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
  ——熟悉,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i觅煮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够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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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和2007年司法考纲对比:具体考点变动和新增补法律法规
 
法理学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法理学新增考点9个,删除考点25个,变更考点26处。 详细 >>
宪 法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宪法新增考点10个,删除考点26个,变列考点33处。 详细 >>
经济法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经济法新增考点7个,删除考点33个,变更考点14处。 详细 >>
国际法(考点没有变化)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国际法部分删除考点10个,变更考点18处,以删减、调整考点为主,没有新增考点。  
国际私法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国际私法部分新增考点2个,删除考点7个,变更考点12处。 详细 >>
国际经济法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国际经济法部分新增考点1个,删除考点25个,变更考点14处。 详细 >>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新增考点2个,删除考点16个,变更考点26处。 详细 >>
刑 法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刑法部分改为非常大,刑法分则的章节全部作了调整,同时大量删除非重要考点,总计新增考点6个,删除考点112个(包括109个罪名),变更考点12处。 详细 >>
刑事诉讼法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刑事诉讼法部分新增考点2个,删除考点28个,变更考点36处。 详细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新增考点3个,删除考点33个,变更考点3处。
  【教材根据如下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作了重大修改】:
  (1)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2)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规定》。
  (3)2007年5月29日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4)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495号公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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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法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民法新增考点4个,删除考点40个,变更考点28处。 详细 >>
商 法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商法新增考点1个,删除考点76个,变更考点44处。 详细 >>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新增考点4个,删除考点31个,变更考点18处。 详细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答疑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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