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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法理学新增考点9个,删除考点25个,变更考点2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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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宪法新增考点10个,删除考点26个,变列考点3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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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经济法新增考点7个,删除考点33个,变更考点1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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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国际法部分删除考点10个,变更考点18处,以删减、调整考点为主,没有新增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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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国际私法部分新增考点2个,删除考点7个,变更考点1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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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国际经济法部分新增考点1个,删除考点25个,变更考点1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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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新增考点2个,删除考点16个,变更考点26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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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刑法部分改为非常大,刑法分则的章节全部作了调整,同时大量删除非重要考点,总计新增考点6个,删除考点112个(包括109个罪名),变更考点1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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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刑事诉讼法部分新增考点2个,删除考点28个,变更考点36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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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新增考点3个,删除考点33个,变更考点3处。
【教材根据如下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作了重大修改】:
(1)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2)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规定》。
(3)2007年5月29日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4)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495号公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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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民法新增考点4个,删除考点40个,变更考点28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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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商法新增考点1个,删除考点76个,变更考点4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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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新增考点4个,删除考点31个,变更考点18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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