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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法制史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学易司考  2008-04-24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第一节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先秦法制主要内容、秦汉律的主要内容,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法制思想、出礼入刑,秋冬行刑,八议、五服制罪。

  熟悉:汉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春秋决狱,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法制思想(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  德主刑辅)  先秦法制主要内容(出礼入刑  五刑  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铸刑书与铸刑鼎  《法经》)  秦汉律的主要内容(罪名与刑罚  文景帝废肉刑  亲亲得相首匿)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名例律八议五服制罪)  司法制度(大司寇五听三刺廷尉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第二节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永徽律疏,六杀、六赃,五刑,宋刑统与编敕、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元代四等人制度,明律与明大诰,明清会典,罪名与刑罚,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中华法系,十恶、保辜,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清律与例。

  熟悉:翻异别勘,审级管辖,会审,死刑复奏,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十恶六赃保辜五刑与刑罚原则(公罪与私罪  自首与类推  化外人)  宋刑统与编敕契约与婚姻继承法规元代四等人制度  明律与明大诰清律与例罪名与刑罚(折杖法刺配凌迟奸党罪)  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明刑弼教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司法制度(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与都察院提点刑狱司与提刑按察使司  刑讯与仇嫌回避原则  翻异别勘  审级管辖廷杖与厂卫  会审  死刑复奏)

  第三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

  基本要求:

  了解:清末主要修律内容,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理解:清末“预备立宪”。

  熟悉:这一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清末“预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  十九信条谘议局与资政院)  清末主要修律内容(《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新刑律》  《大清商律草案》  《大清民律草案》  诉讼法律与法院编制法)  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四级三审制  领事裁判权  会审公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  “贿选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1947)》

  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

  第一节  罗马法

  基本要求:

  了解: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制定。

  理解:罗马法的发展,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熟悉: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罗马《十二表(Dodicl Tavole)》的制定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人法  物法  诉讼法)  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国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查士丁尼法典(codex Jus.tinianeus)》、《法学阶梯(Institutiones)》、《学说汇纂(Digesta)》、《新律(Novellae)》  罗马法的复兴及其意义]

  第二节  英美法系

  基本要求:

  了解:历史沿革,英国法的渊源。

  理解:英美法系的形成与特点。

  熟悉:美国宪法,英美司法制度,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英国法的渊源(普通法  衡平法  制定法)  《美国联邦宪法(Con-stitution ofthe’United States ofAmerica)》(宪法的制定宪法的主要内容与修正案)  英美司法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司法审查权陪审制度辩护制度)  英美法系的特点

  第三节  大陆法系

  基本要求:

  了解:历史沿革。

  理解:大陆法系的形成和特点。

  熟悉:宪法与民法的主要内容,并能够分析借鉴。

  考试内容:宪法[《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and of the Citizen)》和宪法1946年日本“和平宪法”]  《法国民法典(Code Napoleon)》与《德国民法典(Biirgerliches Gesetzbuch far dasDeutsche Reich)》司法制度(法院组织  民事、刑事诉讼)  大陆法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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