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2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2〕3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2023年上半年关于毕业论文及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一)毕业论文指导费
1、缴费时间:2023年1月12日12:00-2023年1月15日20:00
2、交费金额:510元
3、缴费方式:在线缴费或现金缴费
(二)命题要求
1、命题应以毕业论文的教学要求为依据,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2、命题应力求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应具备一定的现实性或前瞻性,切忌过于陈旧;
3、难度和广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独立完成任务;
4、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覆盖面,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毕业论文所选课题不宜过宽,课题需要保持较高的更新率,每届改进课题和新课题不低于50%。
(三)写作要求
1、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的整个过程中,要态度端正,积极主动地与指导教师进行沟通和交流,严格按照毕业论文任务书的时间安排和老师的要求进行工作,若未按时完成规定任务,论文成绩降等处理;
2、在资料方面应尽量全面,能够基本掌握各种搜集资料、整理资料、运用资料的基本方法;在写作过程中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从论文中反映出作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中,要善于思考,能反映出作者的独立见解;
3、尽量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结构合理,文字表达准确。中英文摘要分别不少于300字,正文不少于10000字;
4、提交论文时应做到文档规范、材料完整(含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5、严厉禁止抄袭或请人代作的行为,一经查明属实者,取消答辩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格式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毕业论文正文部分格式规范》、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本科论文撰写示范》”)
(五)毕业论文组织工作进度安排
自学考试论文组织工作进度由继续教育部根据学院要求结合自身特点而制订。参考同学需申请加入QQ群:945728523,按群内通知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编写。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安排
(一)实践课程考核方式
实习实践认定。报考学生需要参加与本专业报考课程相关的实习实践工作作为实践课考核内容。
(二)考核时限
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成绩评定
需要将《实习实践认定表》填写好本人信息后交由实习实践单位评分并加盖单位公章,实习实践鉴定表是每一门实践课都需要单独交一份实习实践认定定表,但实习单位可以是同一家企业;截至时期2023年3月31日前将纸质表交到继续教育部自考办办公室东办101。
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由《实习实践认定表》企业评定结果、考生实习实践工作内容、考生实习实践工作时长共同决定,各占比例为40%、30%、30%。未按时提交考核材料视为放弃参考,记零分。
附件:1、毕业论文正文部分格式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