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的规范性,本学年开学后学院多次就按时缴纳学费事宜进行督促提醒,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未按时缴纳学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规定,现就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欠费催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吉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2025级在籍欠费学生。
二、缴费期限
2025年10月20日17:00前,限期缴清所有欠缴学费。
三、缴费方式
学生本人须在“吉林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吉林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jczf.jlnu.edu.cn/xysf/web/user/userView/login.html)进行缴费。
声明:学费按照标准每学年缴纳一次。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收代缴学费。学生切勿通过其他途径缴费或由其他机构、个人代收代缴。若学生将学费缴纳到其他单位或个人由其代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学费欠缴处理
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学费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1.2025年10月20日17:00前未缴费者,将暂停其课程学习和考核;2025年11月30日17:00前按期足额缴纳学费后方可继续课程学习。
2.2025年11月30日17:00后仍未缴费者,按照自动退学处理。
请各位学员务必重视此事,及时核对学费缴纳情况。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尽快与所在教学点或学校联系,以便协助解决。
特此通知。
附件:
吉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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