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招生,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就202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工作声明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免试入学。凡招生宣传中有“不学习”“包毕业”“不用考试”“包拿证”“划题(考试有答案)”“X年取证”以及高及格率、高毕业率承诺的,均为虚假宣传,我校概不认可。
2.我校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是相关工作唯一归口管理部门。每年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由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制定并报上级审定后,在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上发布。招生简章中已明确招生对象与条件、学习形式及毕业条件。因此,凡与招生简章信息不一致、不相符的,均属伪造,请各位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
3.因轻信社会招生机构和个人的招生诈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自行承担,湖北师范大学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任何冒用我校名义发布与学院制定的招生简章不一致的宣传资料、信息、言论等损害我校声誉和权益的社会机构及不法人员,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湖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0714-6571900,0714-6571810
特此声明!
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