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现将我校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予以公告。除公告内的校外教学点,其他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以赣南医科大学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否则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各校外教学点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的相关政策制度,配合学校开展招生宣传、教学组织、学生活动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校外教学点场地、消防、食品、卫生、网络信息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教学、后勤、财务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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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