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届、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为规范有序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资格自查

请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重庆三峡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详见附件),自行核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二)论文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须达到《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修订版)》标准(详见附件),未达标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25年9月26日—9月30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申报地点

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科技楼203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须完整、真实,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二)学位授予结果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审核意见为准。

(三)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熊老师:023-58102370 任老师:023-58105073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docx

附件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修订版)的通知.doc

附件3: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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