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招生简章

一、湖南师范大学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

湖南师范大学是湖南省所有高校中自考专业最齐全、办学时间最早的学校,涵盖理、工、文、音、体、美、医学等专业。1993年开始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班,二十余年来,通过自学考试,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各类人才。由于办学质量高,办学规范,自考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学校自考办先后获得学校“三育人”先进单位、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湖南师范大学成立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主考专业最多,是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之一。

  自考本科第二学历,有助于拓展考生知识范围,更新知识内容,是考生增强就业竞岗能力,具备第二学历对应职业的基本工作能力及执业素质。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经审查合格后,可取得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我校共同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向我校申请,审查合格者可获得学士学位。目前面向全省大学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开设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会计、经济法学等四个专业。        

 

二、特色优势

(1)免试入学,个人自学,边学边考。        

(2)湖南师范大学,百年名校,质量保证。        

(3)国家学历,可授学位,网上查询。        

(4)拓宽就业渠道,扩展考研方向。        

 

三、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学习方式、收费标准等

1、招生对象:大学本科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上半年4-6月,下半年9-11月        

(2)报名地点:就读高校教务办或成教自考办。        

3、学习方式:

周末学习。湖南师范大学组织专业教师,对统考课程进行系统授课。        

4、学制:两年。

 

四、毕业待遇

1、毕业证书:

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由湖南师范大学副署的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毕业证

湖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影印件        

 

2、学位证书:

申请学位证条件:

(1)申请期限: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起两年内。

(2)课程条件:论文成绩在良及以上

(3)外语条件:在籍期间,通过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国家公共英语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其中任一项成绩合格。学位证书

湖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影印件        

       

五、相关政策

(1)课程的免考顶替        

课程免考顶替是指自学考试中认可考生在其他教育形式中所取得的名称相同、要求相同的课程的学习成果。根据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免考使用“免”记录相应课程的合格成绩,顶替则直接使用合格分数(60分以上)替代自学考试课程的成绩。

(2)考生申请免考顶替的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的,均可按照本规定,免考已学过且取得合格成绩的部分课程,如下所示: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相同学历层次自学考试专业的,可免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原理概论等公共政治课及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基础课;全日制专、本科专业肄业、退学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上述课程合格成绩也可免考相应课程;

理、工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理工类、经济类)、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包括实践)课程;

经济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心理学、教育学(一)课程;

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课程;

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写作课程;

法律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经济法概论课程;

计算机应用(包括计算机软件)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非计算机专业(不含信息类各专业)的计算机课程(包括实践)。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相同学历层次(第二学历)自学考试的,未经免考顶替的其他非专业核心课程可由相关主考学校实施考核,考核的合格成绩可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成绩。

(3)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是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        

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分三项计算,三项分别为综合出勤率、平时作业成绩、期末考试成绩。

考生课程成绩(含过程性考核成绩和国家统一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过程性考核成绩原则上满分为30分。最终的过程性考核成绩计入该门课程成绩。即课程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30%+统考成绩×70%。对于实践技能要求高的专业,其过程性考核成绩可适当提高权重比例。如课程成绩低于自学考试统考成绩的,则将自学考试统考成绩作为课程成绩。

过程性考核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800号        

交通指南:学院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大道与咸嘉湖路交叉处,乘公交车6路、301路、303路、405路、317路均可到达。        

邮政编码:410013        

网    站:http://jxjyxy.hunnu.edu.cn/        

咨询电话:0731-88872080

       

湖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二学历助学班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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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适应于第二学历)

专业代码:B020218

一、考试课程及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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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除英语(二)以外的选考课不得少于2门、学分不得低于8学分。        

2、省考:专业核心课程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计入档案。也可选择既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占70% ,又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成绩占30%,将两项成绩合并后计入档案。

3、校考:第二学历考生选考课程由主考学校组织学习和考核,第一学历阶段已学过且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科目可申请免考。

 

会计(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适应于第二学历)    

专业代码:B020204

一、考试课程及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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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除英语 (二)以外的选考课不得少于2门、学分不得低于5学分。

2、省考:专业核心课程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计入档案。  也可选择既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占70% ,又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成绩占30%,将两项成绩合并后计入档案。

3、校考:第二学历考生选考课程由主考学校组织学习和考核,第一学历阶段已学过且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科目可申请免考。

 

经济学(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适应于第二学历) 

专业代码:B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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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除英语 (二)以外的选考课不得少于2门、学分不得低于8学分。

2、省考:专业核心课程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计入档案。  也可选择既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占70% ,又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成绩占30%,将两项成绩合并后计入档案。

3、校考:第二学历考生选考课程由主考学校组织学习和考核,第一学历阶段已学过且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科目可申请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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