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对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强调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产教融合也由以实习实训、课程共建为主的校企合作,进入机制重构、协同创新和价值共创的新阶段。8月7日至11日,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指导、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主办,中原科技学院承办的“政行校企四方联动产教深度融合协同共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论坛”在河南许昌举行。论坛期间,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理事长屈凌波教授围绕政行校企四方联动、新型学院治理、校企科研协同、科技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1.从“两方合作”走向“四方共治”
问: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成为重要改革任务。本次论坛特别强调“政行校企四方联动”。与传统校企合作相比,四方联动意味着什么?
屈凌波:过去讲产教融合,关注点更多集中在高校和企业之间,基本逻辑是企业提供实习岗位和实践条件,高校为企业培养、输送人才。这种合作有其现实价值,但也存在局限:企业需求往往是分散的、即时的,高校人才培养则具有系统性和周期性。仅靠校企双方自发对接,很难持续解决信息不对称、资源不稳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政行校企四方联动”的意义,首先在于把分散的主体和资源组织起来。政府统筹政策、平台和区域资源;行业组织汇集企业共性需求、传导行业标准;高校承担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科研服务;企业提供真实场景、技术需求和应用检验。四方不是简单增加参与主体,而是要共同形成需求发现、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反馈改进的完整链条。
更深层看,这反映了产教融合逻辑的升级。过去更多是“资源合作”,主要解决学校缺少实践条件、企业缺少适用人才的问题;现在则要走向“治理协同”,解决教育、科技、人才如何围绕产业发展形成制度合力的问题。四方联动不是把四类主体请到同一张桌子上,而是让它们进入一套共同运行的机制,对目标共同协商、对关键事项共同决策、对实施过程共同负责、对改革成效共同评价。因此,产教融合要从“校企有合作”走向“多元主体有共治”,从短期项目合作走向长期制度安排。只有形成稳定的责任结构和协同机制,四方联动才能真正产生“化学反应”。
2.破解深度融合难题,关键是重构治理机制
问:产教融合推进多年,“融而不合、合而不深”“校热企冷”等问题仍然存在。当前最需要破解的深层堵点是什么?政行校企四方应如何厘清职责?
屈凌波:产教融合中的许多表面问题,追根溯源都是治理问题。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背后可能是投入以后看不到稳定回报;教师参与产业项目不够,背后可能是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和企业实践得不到评价体系认可;产业学院运行不畅,背后则可能是校内部门各管一段,缺少统筹人才培养、科研协同和成果转化的实体化机制。
当前比较突出的堵点主要有四个:一是平台虚化,成立了理事会、挂了牌,却缺少稳定团队、持续项目、专项制度和相应资源;二是需求错位,高校的课程和科研沿着校内学科逻辑运行,企业需求来自生产一线和市场变化,两套体系缺乏稳定接口;三是利益机制不清,校企联合研发中的经费投入、知识产权、成果归属、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缺少明确约定;四是评价导向不匹配,对教师、学生和平台的评价仍偏重论文课题、考试成绩和项目数量,难以引导各方真正进入产业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破解这些堵点,首先要明确四方边界。政府的主要作用是统筹规划、完善政策、整合公共资源、降低制度成本,而不是代替学校办学和企业经营;行业组织要聚合分散需求、传导产业标准,发挥连接政府、高校和企业的枢纽作用;高校要坚守育人根本,在保持理论基础和学术规范的前提下,把产业问题转化为课程资源、科研课题和实践项目;企业则不能只提供实习岗位、捐赠设备或派人讲课,而应实质性参与培养方案制定、课程项目设计、科研协同、实践指导和成果评价。
四方联动需要一张清晰的“权责清单”:政府提供什么政策和资源,行业传导什么需求和标准,高校承担什么育人和科研任务,企业开放什么项目和场景,都应具体化、制度化。产业学院等平台还应建立相对扁平的运行机制,在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师资聘任和资源使用等方面获得与建设任务相匹配的权限。只有把“谁来做、做什么、如何做、怎样评价”讲清楚,四方联动才能从会议机制转化为运行机制。
3.三类新型学院不能“一个模板办到底”
问: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和各类特色学院都强调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那么,三类平台在定位和人才培养上应该如何区分?
屈凌波:三类平台有共同的改革方向,就是打破高校封闭办学状态,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但共同方向不意味着建设模式完全相同。不同平台面向的问题不同,人才培养层次不同,治理方式和评价重点也应有所区别。
现代产业学院主要面向区域重点产业、产业集群和较大规模的应用型人才需求,关键词是“产业适配”和“协同育人”。建设重点是把产业标准、岗位能力和真实项目系统融入专业、课程与实践教学,使人才培养能够稳定回应区域产业升级需求。因此,现代产业学院尤其需要行业组织和企业群体共同参与,不能办成只服务某一家企业的“企业学院”,也不能停留在实习基地和订单班层面。
卓越工程师学院更多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高层次工程人才培养,关键词是“项目牵引”和“工程创新”。培养过程不能只是增加几门实践课程,而要让学生深入企业研发中心、重大工程项目和技术攻关现场,在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系统思维、创新能力与协同能力。其建设重点在于校企联合科研、双导师指导、项目制培养和多元成果评价。
特色学院则应立足高校自身禀赋和细分领域优势,强调“小而精、专而优”。它不一定追求大规模覆盖,而是围绕特色学科、新兴领域或区域资源,形成差异化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能力。对地方高校来说,特色学院可以成为避免同质化、形成不可替代性的突破口。
三类平台不能“换一个名字、用同一套方案”。现代产业学院不能窄化为技能培训基地;卓越工程师学院不能办成科研项目的简单集合;特色学院也不能只是传统学院外加一个特色标签。判断平台建设是否有效,关键不在于牌子是否响亮,而要看治理机制是否匹配定位、人才培养是否发生实质改变、育人和产业服务价值能否持续产生。
4.把产业真问题变成科研真课题、育人真项目
问:高校科研与产业需求脱节、科技成果转化不畅,是当前科教融汇中较明显的问题。如何让科研协同既服务产业发展,又反哺人才培养?
屈凌波:校企科研协同不能简单理解为高校到企业“找项目”,也不能要求所有科研成果立即产业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有不同规律,高校必须保护自由探索和长周期创新。但对于面向应用和产业需求的科研项目,也必须回答研究是否来自真实问题、成果能否进入应用场景、能否创造实际价值。
可以探索建立“产业出题、高校解题、多方助题、市场验题”的协同机制。行业和企业定期梳理生产技术难题、产业升级需求和市场痛点,形成分层分类的需求清单;高校根据学科优势组建跨专业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攻关;政府和行业组织为项目对接、资源协调、标准规范、中试验证和市场链接提供支持;成果是否有效,最终由真实应用和产业实践检验。
这一过程还要与人才培养贯通起来。如果科研项目为主停留在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之间,就没有充分释放其育人价值。课程项目、毕业设计、创新训练和研究生培养都可以适度嵌入真实科研任务,让学生参与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技术验证、成果迭代和应用反馈。学生面对的不再是已有标准答案的模拟题,而是条件复杂、边界开放的真实问题。科研过程由此转化为学生能力生成的过程。
科技成果转化还要补齐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运营和市场对接等中间环节。许多高校成果并非没有价值,而是“实验室里能实现,生产线上难应用”。高校不可能独立完成全部转化工作,企业也难以单独承担前期风险。这正是四方联动需要发挥作用的地方:高校提供知识成果和人才支撑,企业提供工程化、产品化和市场化能力,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与政策保障,行业组织链接应用场景与产业资源,共同打通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同时,要根据成果成熟度和应用前景实行分类培育:能够直接应用的成果加快匹配企业;需要中试熟化的成果进入专业平台持续打磨;具有长期价值的基础性成果则保持稳定投入。分类推进,才能既尊重科研规律,又提高成果转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协同育人不是把学生提前变成“熟练工”
问:人工智能正在加速产业变革和岗位重构。高校如何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适配度,同时避免把本科教育窄化为短期岗位训练?
屈凌波:这是产教融合必须把握好的边界。提高人才培养适配度,绝不是企业现在缺什么人,高校就简单开设什么课程,也不是把学生提前训练成某一个岗位的“熟练工”。技术工具和岗位形态会不断变化,真正支撑学生长期发展的,是扎实的知识基础、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跨界协同能力、创新意识和持续学习能力。
人工智能时代,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之间的“时间差”进一步放大。产业技术可能快速迭代,而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具有相对稳定的周期。解决这一矛盾,不能频繁推倒重来,而应构建“稳定基础+动态模块”的课程体系:基础理论、专业原理和通识素养保持相对稳定,产业前沿、技术工具和真实任务则通过项目课程、微专业、工作坊等方式动态更新。
协同育人的关键,是让企业由人才培养的“资源提供者”转变为“过程参与者”。企业导师不能只在实习、答辩阶段出现,而应参与课程设计、项目指导和能力评价;高校教师也不能只在课堂上讲产业,而要通过入企实践、联合研发和技术服务理解真实产业逻辑。即校企“双导师”不是简单地让两个人共同指导一名学生,而是让教育规律与产业规律在同一育人过程中相互补充。
人工智能和数字平台也可以帮助高校动态分析产业技术趋势、岗位能力变化和学生成长过程,推动课程、项目与产业需求更加精准衔接,还可以通过虚实融合场景缓解优质实践资源不足等问题。但人工智能不能代替真实实践,更不能代替教师和企业导师的专业判断。技术解决的是信息效率和资源匹配问题,人才培养的方向、价值和质量,最终仍取决于育人机制。因此,产教融合不是降低本科教育的学术要求,而是让理论知识进入真实问题,让科研过程成为育人过程,让学生在复杂的产业情境中学会判断、协作与创造。我们要培养的不是只能适应一个岗位的人,而是能够适应技术变化、与产业共同成长的人。
6.把区域产业资源转化为应用型办学优势
问:本次论坛在中原科技学院举行。结合现场教学和交流,学校在对接区域产业、推进协同育人方面的哪些探索给您留下了较深印象?这些实践对地方应用型高校有何启示?
屈凌波:这次现场交流我感受比较深的一点,是地方应用型高校推进产教融合,必须立足所在区域寻找办学坐标。中原科技学院坚持“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办学定位,此次承办论坛、汇聚政行校企多方代表,本身也是链接区域资源的一次实践。据学校介绍,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许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托产教融合联席会议等机制,根据产业发展动态调整专业布局,推进专业对接重点企业,探索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出题、高校解题、多方协同的运行方式。
我注意到,学校是根据不同产业实行分类对接。比如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产业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将行业标准、企业项目和岗位能力融入教学;结合发制品、跨境电商等特色产业,联动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和企业建设实践平台,探索“小而精、专而优”的发展路径。这说明,地方应用型高校不能简单套用现成模式,而应立足区域产业结构和自身基础,回答好“融什么、与谁融、怎样融”。
另一个特点,是将产业对接贯通人才培养与科研协同。学校通过汇集企业技术需求、组织跨专业师生联合攻关,把产业任务转化为实践教学和毕业设计项目,并由多方共同推进成果中试、价值评估和市场对接。在这一过程中,通识与专业基础保持相对稳定,产业项目动态融入;企业导师参与课程设计、项目指导和成果评价,教师常态化入企实践,数字平台则用于跟踪产业和岗位变化。
这类探索能否持续,关键还在制度建设。据学校介绍,学校正在推进产业学院实体化运行,明确多方权责,完善横向科研经费、成果收益分配和教师考核评价等制度,并将学生实践能力、科研应用价值、行业标准教学转化和服务地方产业成效纳入评价视野,为改革探索保留必要空间。
对地方应用型高校而言,区域产业不是办学的外部背景,而是重要的育人资源和创新场景。把地方所需、学校所能和学生所长连接起来,把区位优势转化为专业优势、产业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合作项目沉淀为制度能力,才是这一实践更具普遍意义的启示。
7.检验四方协同,不能只数“牌子”和“协议”
问:面向“十五五”,如何评价政行校企四方联动的实际成效,推动产教融合从阶段性合作走向可持续的价值共生?
屈凌波:评价是改革的“指挥棒”。如果考核仍然主要看挂牌多少产业学院、签订多少协议、建设多少基地,各方就容易把注意力放在“看得见”的形式上。四方联动有没有实效,最终要看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产业发展和区域服务发生了什么真实变化。
对人才培养,要看学生是否真正进入产业场景,是否形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毕业生能否适应岗位变化并获得持续发展;对科研协同,要看企业真实需求能否进入高校,高校成果能否形成应用价值,产业反馈能否反向更新课程和科研方向;对平台运行,要看企业是否持续参与、行业标准是否真正进入教学、政府资源是否得到有效统筹;对区域服务,则要看高校是否为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人才与智力支撑。
这种评价不能只看短期数量,还要关注长期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具有不确定性,人才培养更有成长周期。如果简单以当年转化金额或即时就业率衡量全部成效,容易导致急功近利。应建立分类、多元、长周期的评价机制:既看人才适配度、成果转化效能和企业满意度,也看学生发展质量、平台持续运行能力和区域贡献度;既鼓励成功经验推广,也为合规探索留下必要的容错空间。
四方联动的更高层次,是让不同主体形成相互需要、彼此成就的关系。高校因为产业参与而提升育人和创新能力;企业因为高校参与而获得人才与技术支撑;行业因为需求和标准得到有效传导而增强整体发展能力;政府则通过制度和资源统筹形成更具活力的区域创新生态。只有实现责任共担、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价值共创,四方才能真正由“合作伙伴”走向“发展共同体”。
“产教融合最难打通的,不只是学校与企业之间的空间距离,更是不同主体之间的目标、机制和价值。”屈凌波教授表示,政行校企四方联动不能止于资源叠加和项目合作,而要以协同育人为根本、以科研创新为纽带、以实际贡献为检验,推动产业需求转化为教育资源、科研成果转化为发展动能、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只有这样,高校才能更好融入区域产业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产教融合才能从“浅层合作”走向“深度共生”,为教育强国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与创新支撑。
采访:赵舟敏(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教授/高级记者)
受访:屈凌波(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地方大学教育研究分会理事长、郑州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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