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与清华大学联合主办的教育强国建设研究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研究中心正式成立,并发布了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研究课题。
针对我国高校如何推进分类发展、避免“千校一面”,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咨委委员,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院长卢晓中在接受中国教育在线专访时表示,高校分类发展并非新话题,但在新时代仍需重点推进和突破。“目前,关于高校分类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供给相对充分且明确,当下关键在于如何推进落实。”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咨委委员,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院长 卢晓中
在他看来,高校分类发展与改革,既需要自上而下的政策引导,也离不开自下而上的积极实践。
从自上而下的角度看,《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将高校分为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三种类型,这为高校分类改革发展指明了清晰的方向。然而,仅有方向还不够,鉴于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复杂性,还需在顶层设计上进一步细化。“对于我国高等教育这样一个既庞大又复杂的系统来讲,更需在目前大的分类框架基础上进一步精细化,为高校的分类改革与特色化发展提供更具体的指引。”卢晓中说。
卢晓中指出,尽管我们从 10多年前就提出构建中国特色高校分类体系,但至今该任务仍未完成。“除了此前大的分类不够明确外,具体分类标准、精细化分类标准的缺失也是重要原因。以研究型高校为例,同为研究型高校,其内涵也是很丰富的,可以说是‘类中有类、类中有层’。过去常将‘层’与‘类’混淆,如今仍需在制度和体系设计上,清晰体现每一大类中‘类中有类、类中有层’的子体系,从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分类体系,这需要从政策指引、制度设计等方面加以完善。”
另一方面,自下而上看,高校分类改革是多主体的改革,除了政府主体外,还有高校等主体。若高校这一主体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其积极性未被调动,高校分类改革也将难以深入推进。“这涉及到两个关键关系:一是自上而下的分类中,层类精细化的程度;二是自下而上的角度,能否将高校在分类改革中的自主权落实到位。这两者需做到平衡并保持必要的张力,再协同推进。”
卢晓中还提到高校分类改革中“分”与“融”的关系。“我们谈分类发展,其实还有个‘融’的问题,即分类高校的融合问题。比如说职普融通,职业教育属于技能型高校,普通高校包括研究型和应用型。从构建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来看,职普融通实际上是一个层类交错的体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需相互植入对方元素,体现‘分中有融’”。
“此外,高校分类体系还应与高等教育布局相关联。”卢晓中表示,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区域情况不一样,比如中西部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不同区域,其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各异。“这些具体需求不会反应在大的分类里面,但实际上,区域性因素对于推进和深化各个区域的高校分类改革非常重要。因此,我们必须因地制宜推进高校分类改革,紧密结合区域发展需求,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发展布局等来细化定位高校的分类分层,这也是高校分类改革及特色化发展中的难点与痛点。”卢晓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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