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亮,1984年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博士后。现任佳木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负责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方向学术负责人;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佳木斯大学)主任兼首席专家,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和社会建设研究基地(佳木斯大学)主任,黑龙江省三江区域文化研究学术交流基地主任,黑龙江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智库专家,黑龙江省民族宗教工作智库专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黑龙江省委理论宣讲师资库成员,第二届黑龙江省青年讲师团讲师,教育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特聘讲师,首批黑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成员。

自2007年参加工作以来,王海亮一直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行政、教学和研究工作,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在工作岗位上,能够树立双重身份意识,明确自己在大学教师队伍中的“特殊身份”,知责履责尽责,争做“大先生”。围绕育人目标,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贯穿在课程体系、教学体系、实践育人体系建设始终,不断探索创新学科建设和时代新人培养的新路径,推动实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取得实效,取得了扎实的成绩,荣获省级市级校级等荣誉近20项。
一、坚持理论学习研究,增强政治素养和工作本领
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高校思政工作者,首要的工作任务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以理论涵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学深悟透科学理论的精髓要义,尤其注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加强思想洗礼和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表的最新重要讲话,做到真信真学真懂真用,真正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强化党的纪律意识,树立思政工作者良好形象
能够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体现和贯穿在工作生活始终。在加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严以律己,警钟长鸣,做到心中有戒,廉洁自律守底线。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够坚持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和相关人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一直以来,本人和分管部门人员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坚守教育报国使命,做好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
近年来,为本硕博学生学生讲授课程10余门。主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教研项目4项。指导学生获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4项,在全国新文科创新大赛、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挑战杯”等赛事中获奖10余项。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21名,共同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3人次,学业奖学金10人次;全国自强之星1人,省三好学生2人,省优秀毕业生2人;2023和2024届毕业生共5人,入职学校工作4人,考取博士研究生1人,均实现高质量就业。
四、增强科学研究能力,赋能立德树人取得实效
近年来,王海亮一直将中华文化和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铸魂育人作为研究的方向和重点,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面上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等科研项目10余项。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理论探讨》《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杂志报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CSSCI、北大核心、AMI核心期刊论文10篇,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红旗文摘》转载转摘,被“中国社科网”“中国学派”“学习强国”“国际儒学联合会”等主流媒体转发。出版独著1部,主编著作2部。成果获得省厅级以上科研奖励6项,被政府部门和高校应用采纳30余次。
十八载杏坛耕耘,十八载初心如磐。王海亮以“师者如舟”的担当,将思政之魂融入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维度,在理论学习中筑牢信仰之基,在纪律坚守中擦亮育人底色,在讲台耕耘中播撒真理种子,在科研探索中赋能立德树人。他用一堂堂生动的思政课、一个个扎实的科研成果、一次次悉心的育人实践,诠释着高校思政工作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神圣使命,践行着“四有”好老师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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