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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视频访谈名师史淑梅精彩语录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  2010-05-15    

  【史淑梅】:我国刑法对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如何处理呢?有一个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不满16周岁的分了两个阶段,一个是不满16周岁,其中不满14周岁的人,发生违法行为一般不按犯罪处理,不负刑事责任。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犯罪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这种恶性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我国刑法对不满16周岁,犯的不是那些八种类型的罪,有一个就说不予以刑事处罚的有一个规定,责令他的家长或者说是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有政府收容、教样。同时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因为一些没有发育成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有一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主要是一些对不满16周岁人的一些刑法上的规定。


  【史淑梅】: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先说一下。首先一是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个犯罪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往往伴随着活动的终结而解体。第二,犯罪故意的突发性和犯罪手段的残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往往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了恶性犯罪。第三,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者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的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现在电视上武打影片暴力影片对他们影响比较大。有的模仿小说,武侠小说,或者暴力的那种,有的是同学和朋友间的争强好胜,显示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第四,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青少年虽然年幼无知,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尊重,不愿意受管束,这种心理年龄增长有时就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有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轻则反感对抗,重则用于报复。

  上面说的这些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些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青少年自身的因素属于内因了,青少年自身的素质好坏,有些青少年可能从小受的环境,一些心理因素的作用,决定着他是否违法犯罪,有些青少年平时不注重思想修养,好逸恶劳,贪图享受,放松了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改造,成了害群之马,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外因主要是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方面。家庭环境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特别重要的因素,经调查,现在青少年犯罪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是家庭父母不合,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所以家庭因素是很重要的因素。再一个,父母溺爱,也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发展。当他们物质欲望和不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可能就会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学校的教育也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近些年来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育从总体上看是在不断加强,但是还有一些地区发展不平衡。学校的文化生活单调,课余生活缺乏管理和影响,对青少年思想的变化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学校也是一个因素。

  其次,现在社会人们生活物质越来越发达了,高消费越来越严重,青少年受社会消费意识的刺激,获得物质的欲望恶性膨胀,从而走向犯罪,所以这是一个引起青少年犯罪的两个原因。


  【史淑梅】:在我国未成年是指为满18周岁的公民,包括没有责任能力的婴幼儿和限制责任的青少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可以理解为14周岁和16周岁这两个界点所分成的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就是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对其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刚才咱们也谈到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刚才明确的八种犯罪,要负刑事责任的,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爆炸这种犯罪,他应该负刑事责任。

  第三,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16周岁以上的,包括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对其触犯刑法的行为都要负刑事责任。


  【史淑梅】:未成年人如果不满14周岁的就不负刑事责任,如果说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那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就八种暴力满嘴。对已满16周岁完全要负刑事责任了,甭管犯了什么犯罪,比较轻的也要负刑事责任。分了这么三个阶段。


  【史淑梅】: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一个是从自身、学校、社会除了这几个因素以外,未成年人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未成年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立、自强、自律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想的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不能说你看别人怎么着,因为现在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不强,模仿能力特别强,防范犯罪,首先是对不良的行为不能模范,首先得自律自强。

  第二,受到犯罪侵害以后,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说别人侵害你了,现在一些学校,很多不良青少年,对别人的骚扰,比如说给你要钱,遇到这种行为的时候,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或者向社会、家庭反映,可以想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学校,城市居委会,农村居委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应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护措施。

  第二,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侵害行为的时候,可以通过学校、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避免自己主动跟违法犯罪人冲突,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造成自己最后犯罪。这是主要的两点。


  【史淑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就说你这个人,刚才已经说了犯罪能力,由于他的年龄、心理、精神状况的影响,影响到他承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有两类人,根据咱们国家的刑法规定。第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这样的人从年龄上来讲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除了八种犯罪以外,犯其他的罪不承担刑事人。第二,精神病人,不是完全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发精神病的时候,比如说正在处于发病时期杀人抢劫了,就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说正常的时候,没有发病就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说限制刑事责任主要是这两种。


  【史淑梅】:刚才探讨到了刑事责任能力,还有罪行法定,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多大岁数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这个罪行法定作为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明确了只有法律规定的犯罪,规定他是犯罪,他才是犯罪,即便杀了人,因为你13周岁,就是法律没有规定你这是犯罪,所以就不算犯罪,从未成年的角度,一个是罪行法定,跟刑事责任能力的一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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